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6/16 國內:評鑑揪恐龍法官 法界看法不一/ 國外:要求學費減半 韓學生街頭嗆聲

國內: 慟!性侵被害人控法官陳嘉年不當審理、對黃瑞華請辭不捨

今日新聞網 6/10


宜蘭地方法院院長黃瑞華不滿司法院人審會對法官陳嘉年處理性侵案件的違失,懲處過輕,憤而請辭。性侵案被害人黃媽媽今(10)日至立院對陳嘉年提出控訴,並對黃瑞華請辭表示不捨。民進黨立委陳瑩表示,希望藉此案件,建立起不適任法官的淘汰機制;很可惜的是,今天下午「法官法」協商破局。

性侵被害人的媽媽黃女士泣訴,她女兒受不了二度審理,留下絕筆信出走,找了好久才找回。絕筆信描述著審理過程:「原來,犯罪的人有免費的律師,而受委屈的我該孤獨的受質問及凌辱」、「律師質疑我說謊,整個房子裡的人都在逼我,是不是還想再叫加害人再強暴我一次」。

被害人在信中質疑:「法律是不是在保護壞人,開這種庭是為了讓我難堪的吧?」「坐在一旁的加害人,表情自在輕鬆不用說話,看著玩著筆的律師,一個戰勝的臉,一個鄙視的臉,而我像犯人一樣被輪流訊問...」

黃媽媽流著淚說,「當她去宜蘭地院控訴時,黃瑞華陪著她哭。」黃瑞華對她說:「難道要看到冰冷的遺體才能改變嗎?」

黃媽媽憶起這案子說,95年,她女兒在家,遭人侵入家中性侵,她的孩子在開庭審理時,沒有受到保護,法院沒有隔離加害人,在社工幫忙之下,結果加害人卻有了她們的電話,她只好帶離孩子離開宜蘭。

她還說,直到99年才再度收到審理傳票,但法官卻傳喚她的孩子當「證人」,結果法院強制帶走她的孩子訊問,連家屬都不能陪同,也沒有社工在一旁,但她很堅持陪著孩子,檢方卻指控她這樣是擾亂司法,如果不從,案子將對她們不利。公設辯護律師在審理過程,一直攻擊她的孩子。

黃媽媽說,最後,法官跟公設辯護律師協商,法官才讓她進入。但法官一直逼問她孩子「被性侵的感受」,她女兒被問到崩潰,於是她當場拜託法官不要再問了,但法官卻還是一直逼迫她的孩子回答,法官還為此要求她不准再講話。事後,她只好對女兒說,不會讓孩子再出庭、再受到傷害。

陳瑩在記者會聽完被害人家屬陳述後也不禁眼眶泛紅。陳瑩指出,依據「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審判程序中可受保護的重要事項」第2項規定,被害人如未成年,可由父母代理、可以有社工、輔導員、心理師、醫師陪同。第6項規定,假如需要跟被告對質時,法官會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以確保被害人安全。「顯然審理法官對這些規定不明瞭。」

原文網址: 慟!性侵被害人控法官陳嘉年不當審理、對黃瑞華請辭不捨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6/10/91-2719316.htm#ixzz1PPhpzebc
性質:第7,8,10,11

心得:黃瑞華法官之所以請辭,肇因於一少女被性侵後,當庭的審判長沒有審理妥當。當時他將少女與性侵犯在同一間法庭裡審問。中途法官好幾度問少女性侵的細節,卻沒有隔離性侵犯在一旁聽。更不能原諒的是,為了釐清事情的真相,他甚至一直詢問被性侵的感受。性侵少女的母親在法庭上受不了,認為法官應該要單獨訊問少女,但法官反而當庭命令母親離開法庭。之後母親生病住院,女兒獨自收到第二次傳票要出庭,受不了再一次的精神折磨,於是選擇自盡。而宜蘭法院長黃瑞華聽到此事,控訴陳嘉年法官失職,但司法院人審會最後以口頭警戒取代記申誡。我不禁懷疑在法界這種官官相互的情況是否能有解決的一天?

------------------

國外:要求學費減半 韓學生街頭嗆聲

中央社 6/10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10日專電)南韓全國學費網路、韓國大學生聯盟以及以民主黨為首的反對黨,今晚在首爾清溪廣場舉行大規模燭光示威,要求李明博政府和執政大國家黨兌現「學費半價」的政治承諾。


包括在野民主黨黨魁孫鶴圭等多個反對黨代表、40多個連署同盟罷課學校的大學生、勞動工會、學生家長,在南韓警方高度警戒的清溪川廣場展開向李明博政府嗆聲的示威,並手持燭光,表達「要求學費減半」的心聲。


警方估算,今晚約5000人參加示威,但主辦方表示有2萬多人參加。


示威者強烈表示,學費過高,經濟負擔太重,國民希望學費減半,並呼籲李明博政府兌現「學費半價」的政治承諾。


南韓在野民主黨黨魁孫鶴圭在作為講台的小卡車上強調,今天再次來到大家面前,是為了傾聽民主主義的吶喊,各位渴望的眼神,讓我和民主黨為之心動,民主黨將站在爭取學費半價的最前鋒。


就讀藝術大學的女學生對中央社記者說,一學期學費要600萬韓幣(約新台幣16萬元),學校說包括準備物等雜費跟我們收這麼多,但事實上並不止此,學生還要付實習費,學校將它作為基金,留著私用,應該要查明用處。


一名自稱來自地方大學的男學生說,大韓民國大學生的學費實在真貴,只要大學生同心協力、口徑一致,相信不僅能降至半價、甚至還可能免費教育。


據瞭解,大國家黨在4月27日再補選中慘敗,為了重拾選民的支持,提出了「將大學學費降至一半」的口號。但該公約不但未獲得大國家黨內部同意,也未與政府協商。


南韓媒體報導指出,南韓大學生一年的教育費達14兆韓元,若實施「學費半價」,則為7兆韓元、相當於韓國總預算額的2.2%。


資金籌措困難,後知後覺的執政大國家黨也改口說,不是將學費降至一半,而只是減輕負擔,甚至將責任推給青瓦台,終促使學生走上街頭,要求執政黨兌現承諾。


性質: 第26條

心得: 根據2010年維基百科的資料顯示,南韓的平均國民所得是20591美元,然後台灣是18304美元。然而,韓國的藝術大學費用高達台幣16萬,而台北藝術大學一學期大概是27000,如果再加上主修樂器的費用大概頂多40000。既然台韓兩國國民所得相近,韓國學費卻比台灣貴了四倍,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曾經還聽說過有大學生因為讀大學負債累累,出了社會因為找不到工作而償還不起貸款,最後走上絕路。我想韓國政府應該要拿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以維護人民的受教權,解決不合理的高學費問題。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6/9 國內: 吃塑毒產品 消基會協助求償/ 國外:桿菌疫情農損 歐盟賠償西.法嫌少

【國內】
吃塑毒產品 消基會協助求償
中廣新聞網 2011/06/0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7/1/2swcb.html

食品含塑化劑風波擴大,消基會今天宣布,招募民眾舉證塑化劑造成的損害,向業者提出「補償協商」,以平息消費者的怒氣,並呼籲業者拿出對談的誠意,讓事件止血。(戎華儀報導)


行政院消保會日前呼籲消費者以團體訴訟向業者求償,被消基會認為幾乎不可能,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已經邀集食品和醫界的學者專家組成專案小組,要求業者補償消費者的心理損害,不用打團體訴訟,以法律仲裁的方式用賠償金成立專責基金,讓業者盡到該盡的社會責任。


蘇錦霞說:「事件比較明確的,我們進入協商賠償的部分,進一步可以進入仲裁的程序,就不用進入所謂的訴訟程序,比較冗長。」


消費者只要填寫消基會的表格並準備發票或產品包裝,就可以當做購買憑證給消基會作為和業者對談的依據。未來一旦證明消費者確實因為吃了含塑化劑食品導致健康損害,就可由損害基金賠償。


消基會目前已經接到四五百通消費者的詢問電話,遇到的問題有三類,包括退貨被業者刁難,要求一定要有發票才能退貨。第二種是吃下含塑化劑產品但不知道健康是否受到損害,以及最多的是第三種,吃了塑化劑產品健康沒有異狀,但認為業者應該提出賠償作為幫助消費者的基金。


消費者賠償基金的立法目前還在研擬階段,塑化劑賠償基金將來如何運作還有待消基會和業者協商,法源依據也尚未進入立法程序,但消基會表示,堅決捍衛消費者權益,一定會與業者協商。

性質:第3,8條

心得: 用法律仲裁的方式似乎會比打團體訴訟有效率以節省審理案子的時間。但問題在於就算消費者提供購買憑證給消基會去做權利救濟,如果沒辦法提出有毒食品和受害者健康缺陷有關聯性的話,那該如何解決?



【國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8/51/2syvt.html

桿菌疫情農損 歐盟賠償西.法嫌少
公視 2011/06/08

引起歐洲恐慌的出血性大腸桿菌疫情到目前為止已經造成二十四人死亡,而因為汙染源頭一直找不到很多人乾脆什麼生菜都不敢吃,各國農民的損失超過四億歐元將近新台幣176億。


歐盟主管官員昨天提出新台幣63億的賠償方案立刻引起西班牙跟法國農業部長的反彈抗議這樣的金額實在是太低了。


歐洲爆發的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一開始把茅頭指向西班牙生產的黃瓜,可遭殃的不光是西班牙的農夫,羅馬尼亞生產的黃瓜也成堆成堆的被丟到垃圾堆裡,辛苦種植的心血化為烏有,農民看了心都在淌血。


接著德國的官員又把病源,指向德國這座有機農場生產的豆芽,但實地勘查過後又在現場找不到大腸桿菌的蹤影。這種追查不到病源的情況,嚇得消費者不敢買,黃瓜豆牙乃至於蕃茄和生菜的銷售量一落千丈。歐盟農業部長指出過去一個星期以來,農民的損失已經高達四億一千七百萬歐元。


歐盟各國農業部長七號在「盧森堡」緊急會商因應之道,其中歐盟主管農業事務委員邱洛斯 ,提出了一億五千萬歐元賠償金的方案 ,但馬上遭到西班牙、法國兩個農產品出口大國的嗆聲, 西班牙表示在被德國亂栽贓之後的頭一個星期,他們的農業就損失了兩億歐元。


除了賠償金之外,農民們更在意的是如何恢復消費者信心,因為只要大腸桿菌的源頭一天無法釐清,市場買氣便遲遲無法復甦,他們也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辛苦種植的心血,被丟到垃圾堆裡。

性質: 第23條

心得: 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在於要賠農民多少錢,而是要想辦法如何挽回消費者對市場的信心。因為沒有詳細的查證,導致黃瓜證明非感染源時還是很多人不敢買。這樣就算有金錢補償也不是一個治本之道。

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6/2 國內:六輕2廠 雲縣府勒令停工/ 國外:國際:沙國擬建16座核子反應爐

國內:六輕2廠 雲縣府勒令停工
中央社 2011/05/27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7日電)台塑企業六輕廠區今年接連發生512、518火災,雲林縣政府今天對台塑氯乙烯廠以違反空污法、南亞海豐廠以違反工廠管理法,勒令全面停工,要求改善,檢測通過才可復工。


雲林縣長蘇治芬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六輕廠區台化芳香烴1廠與南亞異辛醇廠之間,公共供料管線瓦斯外洩發生512火災,管線起火的作業場所,依法停工中。


蘇治芬指出,勒令台塑氯乙烯廠停工,是因512火災後,周界空氣揮發性有機物質採樣,檢測發現氯乙烯濃度389ppb、1,2二氯乙烷濃度629ppb,兩項都超過周界排放標準(氯乙烯200ppb、1,2二氯乙烷200ppb)。


至於勒令南亞海豐廠停工,蘇治芬說,512火災的南亞異辛醇廠屬於南亞麥寮廠,但引發518火災的管線殘留物異癸醇,來自南亞海豐廠,基於經濟部函示管線是廠區延伸,以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勒令停工。


雲林縣政府表示,六輕廠區512、518火災,至今對台塑化烯烴1廠燃燒塔排放、台化芳香烴1廠、南亞異辛醇廠、台塑氯乙烯、二氯乙烷2項超標排放,以違反空污法各開罰新台幣100萬元。


性質: 第3,8 條

心得: 台塑企業在六輕廠區著火已經不是一兩次的事。台塑高層每次只要失火就以道歉草草作結,完全沒有把當地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眼裡。我認為政府不應該再縱容有任何的會危害安全的意外發生。如果這次的失火,再加上空氣污染,那我認為雲林縣政府有權吊銷台塑在六輕廠區的營運權。

-----------------


國際:沙國擬建16座核子反應爐
路透社 2011/06/01

(路透杜拜1日電)「阿拉伯新聞報」(ArabNews)引述高層官員的話報導,沙烏地阿拉伯計劃在2030年前,建造16座核子反應爐,可能耗資1000億美元以上。


全球最大原油輸出國沙烏地阿拉伯正勉力因應迅速攀升的能源需求。沙國考慮使用核子反應爐,增加國內電力。


「阿布杜拉國王核能暨再生能源城」(KingAbdullah City for Atomic and Renewable Energy)科技合作協調人米萊巴里(Abdul Ghani binMelaibari)告訴阿拉伯新聞報:「我們將在10年後,擁有頭2座反應爐。」


米萊巴里表示:「在那之後,我們將每年興建2座反應爐,直到2030年我們擁有16座反應爐為止。」


日本福島第1核電廠(Fukushima Daiichi)發生核子災變後,核子計畫讓許多人卻步,但蘊藏豐富石油的沙國是尋求大力投資核電廠的少數國家之一。


米萊巴里估算,每座反應爐的成本約為70億美元;他並說,沙國現正規劃這項核子工程,並與專業公司協調中。


他說,沙國計畫以核能發電供應國內20%的電力需求。

性質: 第3條

心得: 自從日本福島核電廠輻射洩露之後,核能已經成為各國停止發展的發電設備。迄今,還沒有人知道用完的核廢料應該要如何處理,只能把核廢料堆在無人島上,讓輻射線經過長久的時間而退去。但要花多久時間呢?也沒有人知道。我們只知道說,擺放核廢料的同時,該地也會被輻射污染。地球就這麼大,暖化已經造成海平面上升,土地範圍縮小。那如果又被核廢料污染,試問我們還有可以注的地方嗎?

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5/26 國內: 9軍官不起訴 法務部:追訴權各國都類似規範/ 國外:陸實名制火車票 個資全都露

9軍官不起訴 法務部:追訴權各國都類似規範

中廣新聞網 5/25

江國慶冤案偵結後,曾經涉及對江國慶刑求的九名軍官,包括前空軍作戰部司令陳肇敏等人,都因為犯罪行為超過法律追訴的時效,獲得不起訴處分。對於這些造成冤案的元兇竟然全身而退,引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法務部傍晚召開記者會,針對這項問題做出回應。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表示,追訴權的時效制度,用意是給予「行使追訴權」一定時間的限制,如果超過這段時間,就不予追訴,世界各國都是如此規範。


  另外,針對立委所說的刑法第125條第2項的「濫權追訴處罰致人於死」罪嫌部分,雖然追訴時間長達20年之久,但規定也相對比較嚴格。被告需要符合刑法當中「身分犯」的要件,所謂身分犯,也就是檢察官和法官;而在軍方部分,則是指軍事檢察官和軍事法官,但涉嫌刑求的9名軍官,身分都不符合「身分犯」的要件,因此,檢方也無法對他們做出起訴的處分。

性質: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五、九、十條

心得: 不管法律上的條文是怎樣規定,過了追溯期,但是發生這種冤案卻沒有人需要負責,顯然已經不符合人民的期待。法律最初的目的,是要用來還給受害的一方一個公道。倘若只因為過了追溯期而沒有給這些官員任何形式的懲戒,那受害的家屬情何以堪?



----------------

國外:陸實名制火車票 個資全都露

中央社 2011/05/24

中國大陸高鐵及動車組車票將執行實名制,票面上會印有購票者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但北京民眾發現,此舉將暴露個人隱私,建議比照信用卡帳單,將票面上的身份證字號隱藏幾碼。


6月1日起,大陸G(高鐵)、D(動車組)、C(城際動車組)字頭車次的火車票,將採用實名制發售;也就是說,在大陸購買這3種火車票,將比照飛機票記名發售,大陸民眾須身分證前往購買,台灣民眾則須持台胞證購買。


北京鐵路局22日起預售6月1日的各級列車車票,使實名制車票同時登場;但3天下來,北京民眾認為,實名制車票票面,印著自己姓名及所有的身分證字號,等於把個人最重要的2項資訊公開暴露,實在欠缺安全。


常到天津出差的北京市民余先生說,這樣一來,實名制車票就得小心收藏,因為一旦遺失,有心人便能不費吹灰之力得知自己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嚴重性僅次於遺失身分證正本。


另一位北京市民周先生建議,鐵路單位應該比照信用卡、電信業者寄發帳單的作法,在印出車票時,應把身分證字號至少隱藏4、5碼,或是完全隱藏,萬一車票遺失被歹徒拾獲,至少能降低被作為不法用途的風險,保護個人隱私。


實名制車票對常搭大陸高鐵的台商也造成困擾。北京台商反映,以往可以就近到代售處買去程票,回程臨時買票,也能在火車站的自動售票機買票,還算方便;但購買實名制車票,代售處及自動售票機均無法受理台胞證購票,導致台胞只能到火車站的窗口人工買票,非常不方便。


性質: 第12條

心得: 在火車票後面標示身分證字號和姓名幾乎等同於標識個人的身分。如果遺失可能會被不法歹徒利用。我認為應該如文所說,將身分證字號隱藏六碼或是像"沈xx" 這樣子的方式才能保障個人資料隱私。

2011年5月19日 星期四

5/19 國內: 進偽美白霜 起訴皮膚科主任/ 國際: 抗議物價飆漲 烏克蘭上千人示威

國內: 進偽美白霜 起訴皮膚科主任

2011/05/18 民視新聞

台中榮總涉嫌在民國97年間,引進未經衛生署許可的三合一美白霜,惹出偽藥風波,雖然醫院澄清是採購流程疏失,但台中地檢署調查後,仍認為皮膚科主任沈瑞隆,難辭其咎,求處一年六個月徒刑。


台中榮總院長鞠躬道歉,因為院內違法使用未經許可的三合一美白霜,去年11月有六名醫師遭到檢方起訴,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為,皮膚科主任沈瑞隆也涉嫌知情不報,一併追究,求刑一年六個月。


偽藥風波爆發後,沈瑞隆堅稱不知情,對於被起訴大喊冤枉,事件發生在97年間,當時這款被前副總統夫人連方瑀推崇的三合一美白霜,蔚為風行,各大醫院競相引進,但台中榮總卻被查出,供藥的製造商,並未取得衛生署許可證照,醫師卻還提供給美容患者去斑使用,涉嫌違法。


醫院澄清是採購流程疏失,也作出懲處,但檢察官認為,沈瑞隆身為皮膚科主任,應當嚴格把關,除了依違反藥事法起訴外,還併科300萬罰金。



性質: 第3,8條

心得: 如果偽藥成分裡面含有會傷害人身體的成分,那出事了該找誰負責?
所以我認為這名榮總醫師難咎其責。
--------------

國外:抗議物價飆漲 烏克蘭上千人示威

2011/05/19 中央廣播電台

大約1,500名烏克蘭反對派人士今天(19日)走上首都基輔街頭示威,抗議物價持續飆漲,同時要求政府給他們加薪和提高退休給付。


示威群眾聚集在基輔市中心的國會大樓外面,要求總統亞努科維奇(Viktor Yanukovych)的政府,調降民眾的水電瓦斯費用和減稅。


最近幾個月來,烏克蘭政府尋求改革天然氣、稅收和銀行等部門,導致烏克蘭一般家庭的電費和天然氣費用大幅飆升。


這些改革措施是為了取得國際貨幣基金的援助,所設定的條件。受到全球金融危機的衝擊,烏克蘭經濟面臨重大困難,迫切需要國際提供貸款。


示威人士誓言,要舉行更多示威,直到他們的要求獲得滿意的答覆為止。


性質:第23條

心得: 為了改革天然氣等民生資源,導致家計單位費用大增,在現在全球不景氣的氛圍下,烏克蘭政府應檢討自身的政策是否有錯誤的地方。否則將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23條「保障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則。

2011年5月12日 星期四

5/12 國內: 511預言破功 最快今傳喚王老師/ 國外:印國大黨領袖之子參與示威被捕

國內: 511預言破功 最快今傳喚王老師

2011/05/09
自由時報

王老師到底有沒有違法,目前警方只能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來偵辦,不過南投地檢署從昨天預言破功之後,就接到大批民眾抗議,要求法辦王老師,因此最快今天就會傳喚王老師,不過上午還是有自稱空大的老師,跑到貨櫃屋說要向王老師學習,甚至不排除要邀請他到空大去講課,讓警方都啼笑皆非。

三十幾度的高溫,貨櫃屋幾乎變成了烤箱,不過還好裝了冷氣,所以不受影響,不過出入的民眾,還都是遮頭遮頭臉。

遊客明顯比昨天少了許多,大部分都是當地附近的里民,看看她們搬了沒有,不過還是有人自稱學校老師,留學美國北京的博士,要來向王老師學習,並不排除邀請他到空中大學講課,民眾 林正東:「空大的課是成人,大部分是成人的,也許可以做一個學習交流。」 只是是真是假不得而知,不過檢警方面確實已經展開偵辦。地檢署從昨天預言破功之後,就電話不斷,不少火大的民眾,要檢方趕緊偵辦騙人的王老師。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昨天中午過後,就有不少民眾,打電話到本屬服務中心來說,王老師散佈謠言一定要查辦。」

就差沒有用廣播來找被害人,但是因為真的史無前例,檢方還是決定放棄,目前只能依照社會秩序維護護法,散播不實謠言來辦理,同時也將再度傳喚這名租地的呂小姐以及地主說明,同時也呼籲如果有被騙的民眾,趕緊出面,讓謠言止於智者,停止這一切亂象。



性質: 第3,19條

心得: 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不過再看看第3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王老師這樣毫無科學根據的散佈「大地震」的謠言造成民眾恐慌,甚至還有人因此變賣家產住到貨櫃屋,如此已經涉及到個人的人身安全被威脅。至於貨櫃屋事件,還有賴警方查明是否有詐財的部份。

---------------

國外:印國大黨領袖之子參與示威被捕

大紀元報 5/12




印度警方逮捕參與農民示威抗議的印度執政國大黨(Congress party)高層領導人拉胡爾.甘地(Rahul Gandhi)後,國大黨今天深表憤怒;甘地普遍被視為是印度未來總理。
出身政治世家的40歲甘地,是國大黨主席索尼婭.甘地(Sonia Gandhi)之子,他昨晚參與農民抗議興建高速公路的活動中,遭短暫拘留。

北方省(Uttar Pradesh)逮捕行動,已讓脾氣火爆的省長瑪雅瓦迪(Kumari Mayawati),與極力維護甘地形象的國大黨,在印度政壇走上衝突之路。

甘地已獲釋,並被護送回新德里,他是北方省選出的國會議員。

國大黨發言人辛維(Abhishek Manu Singhvi)在新德里告訴「法新社」:「省政府怎能逮捕甘地?他是在為農民奮戰,又不是犯罪行為。」

「北方省政府覬覦農地,正在攻擊農民、殘害百姓、毀壞農作物,我們不能坐視不管。」

儘管民眾憤怒不已,但甘地遭警察驅離逮捕時,依舊滿臉笑容,今天各大報頭版都刊登這張照片,此舉可能進一步加添他的領導資歷和知名度。

辛維說,國大黨將發動大規模反瑪雅瓦迪行動,後者極具民粹主義色彩,過去即曾與甘地家族爆發衝突。國大黨是印度獨立時期的政黨,由於這個原因,至今仍在政治上獲益。


性質: 第9,19,20

心得: 集會結社本來就是民主國家應有的權利。然而,政治人物在為農民發生爭取權利時,卻被敵政府拘留,已經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人有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此一小問題不解決,難保印度的民主制度未來不會倒退。

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5/5 國內: 監察院判決胡志強無失職/ 國外: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公佈賓拉登處決影片

國內: 監察院判決胡志強無失職

2011年5月5號
蘋果日報

【吳家翔、曾雪蒨╱連線報導】
台中市ALA夜店大火九命慘劇,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昨通過彈劾都市發展局前局長黃崇典、經濟發展局前局長朱蕙蘭與消防局副局長吳青芳,但市長胡志強的彈劾案以十比二遭否決。主查監委趙昌平昨在記者會難掩失望,撂重話說:「今天發生不幸事件,一位政務官應坦然面對現實,承擔人民付託的責任。」胡志強昨則說,坦然面對監院決定。

胡志強坦承人謀不臧監委透露,胡志強昨在監院接受約詢時坦然說,該他負責就負責,他也坦承確有人謀不臧。有監委說,胡志強失職明確,應予彈劾,否則只坐實監院「打蒼蠅不打老虎」。也有監委私下表示,恐怕因有監委擔心胡被彈劾後遭撤職,表決時票才投不下去。

罹難者陳俊元的父親表示,胡市長日理萬機沒被彈劾可理解,但是市府擬以僅一百萬元撫卹金與家屬和解,「是對家屬的二度傷害。」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曾朝榮則對胡志強未被彈劾表「失望與痛心」。但國民黨議員黃馨慧認為是「正確決定」。

研究擬提出二次彈劾是否對胡志強再提彈劾?趙昌平說,會審慎研究,接到通知後十天內都可研究是否提出第二次審查,已有監委希望趙等人提二次彈劾。

監察院昨召開審查會,共十二名監委出席,監委邊吃中餐邊發言,胡志強的彈劾案共有七人發言,有監委認為,以督導不周為名彈劾胡志強太過勉強,民選首長的去留,應盡量由人民決定。

3官員送懲戒委員會但有監委認為,台中市府九年多來五十多次的公安督導會報,胡從未親自主持,這是胡無可迴避的責任。也有監委說,台中市前市長林柏榕因衛爾康大火案被彈劾,彈劾林的理由即因林指揮督導不周。

趙昌平等人調查指出,黃崇典等人明知ALA夜店長期違規,卻未積極督促並妥善處理,才釀成慘劇,與會監委對此有高度共識,順利通過彈劾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此,朱蕙蘭說,監委不理解稽查工作的困難,她感到失望與遺憾。黃崇典僅低調回應「坦然接受」。吳青芳則未接電話。



性質: 第3.8條

心得: 胡志強身為市府首長,卻沒有督導部署徹查台中市公共安全設施。雖然這不是他的職責,但下屬出問題,上司理當負連帶責任。但我任我談不彈劾胡志強已不是重點,重點是市府草率的賠償受害者家屬100萬,實在沒有誠意。如何督導台中市公共設施的安全也應該要有一整套執行計畫。
---------------

國外: 狙斃賓拉登/海豹部隊天降神兵 賓拉登反抗遭擊斃

TVBS 2011/05/03

美國海軍海豹部隊潛入賓拉登藏匿的宅院,整個過程有如電影情節一般,40分鐘內一舉將他擊斃,還包括他的大兒子以及親信,美國官員透露,因為賓拉登不願投降,頑強抵抗,才被擊中頭部死亡,如果有機會,一定會捉活的。


美國狙擊賓拉登行動前,總統歐巴馬還到處走他的行程,包括到阿拉巴馬州察看龍捲風災情,還到邁阿密大學接受頒獎。


其實,在歐巴馬趴趴走之前,早已批准攻擊行動,在中情局局長指揮下,5月1日凌晨時刻,有如電影情節一般,海豹突擊隊天降神兵,大約20名精銳隊員,從低空飛行的直昇機上下來,展開攻堅行動,雙方爆發激烈槍戰,而無路可逃的賓拉登不願棄械投降,最後被擊中頭部斃命,整個過程也在中情局總部同步播出。


白宮安全顧問布瑞南:「如果有機會活捉,我們會捉活的。」


激戰40分鐘後,除了賓拉登死亡之外,還有他的親信以及大兒子,另有一名女子被當作人肉盾牌,已經證實是賓拉登的妻子,不過,白宮方面說詞反覆,一下子說這名女子已死,一下子又說還活著,訊息非常混亂,而進攻當時,也讓附近居民嚇了一跳。


目擊者:「看到直升機在上空盤旋,然後開始槍戰了幾分鐘,之後再槍戰了幾分鐘,凌晨1點15分,我們聽到大爆炸聲。」


賓拉登被擊斃雖然振奮美國,不過,賓拉登竟然能在巴基斯坦當客人這麼久,而巴基斯坦情報單位真的不知情嗎?也許美巴之間的緊張關係才要開始。

性質: 第14條

心得: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四條提到:

一.人人為避迫害有權在他國尋求並享受庇身之所。

二.控訴之確源於非政治性之犯罪或源於違反聯合國宗旨與原則之行為者,不得享受此種權利。

所以賓拉登不適用於庇護的條件。但美國這樣的私下狙擊行動是否有法源依據,還是屬於私自用刑,有賴國際社會公論。我個人認為,這個狙擊行動還是不甚妥善。如果要做最終審判,應該還是要活捉賓拉登到國際法庭受審,才會符合世界人權的規範。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4/28 國內: 更多未爆彈?! 高雄13貨櫃藏爆竹/ 國外: 敘國武力鎮壓 炮火猛烈收屍難

更多未爆彈?! 高雄13貨櫃藏爆竹
4/26 華視新聞

五股金紙舖上星期,發生大爆炸,讓全台消防、動起來,高雄今天在三民高中附近的一處貨櫃場查到非法囤積爆竹,總共有13個貨櫃、高達400箱,萬一爆炸、威力接近500顆手榴彈,而且旁邊就是民宅,真的很危險。


大批消防人員,來到貨櫃場,因為這裡囤積大量的爆竹,數量有多少,看看這堆紙箱,愈堆愈多,裡頭全是媽祖出巡,廟會活動時用到的煙火,有大龍炮也有天女散花和仙女棒,加一加總共400箱,雖然都是一般爆竹,但數量太多,這威力萬一爆炸,也相當於快500顆手榴彈的威力,不過,這個地點,附近就是民宅耶,民眾大罵,這麼多的爆竹,怎麼可以放在這裡。


貨櫃場在這裡四五年了,跟爆竹一起生活四五年,民眾真的嚇壞了,但業者的爆竹,是合法申請,只是數量太多,超過法定25公斤以下的囤積範圍,還是得通通沒收,而且可能吃上155萬的罰單,業者這下才驚覺,好像不能放在這裡,當然還是得快點搬走,爆竹藏身在貨櫃裡,數量又太多,萬一發生意外,業者不是交了罰單就可以了事。

性質: 第三條
心得: 世界人權宣言裡,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如果爆竹工廠沒有管控,等於家旁猶如有個彈藥庫一樣。另外在法令上,申請爆竹以及運送過程明顯已經違法。使見過後,應該要對相關人員咎責以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

敘國武力鎮壓 炮火猛烈收屍難
4/26 法新社

目擊者說,在坦克車掩護下,敘利亞部隊今天開進衝突城鎮德拉(Daraa),外界指控敘國當局有眾多選擇,卻以武力鎮壓異議人士。


不過敘國軍方堅稱,是應百姓之邀,進入這個南部城鎮緝捕「極端恐怖集團」。


目擊者說,部隊也在首都大馬士革(Damascus)郊外的度瑪(Douma)和瑪達迷耶(Al-Maadamiyeh)發動攻擊,重量級維權人士指控當局以「武力方式」結束6周的示威抗議。


屢次譴責利國鎮壓的美國,正考慮實施制裁。


維權人士說,當局重砲攻擊德拉,「至少25人壯烈犧牲」。


維權人士聲明說,超過25人喪生,不過砲火太猛烈,沒有人能收屍,只取回了7具屍體,包括父子3人。


不過軍方駁斥這些說法,1名軍官說,部隊開進德拉是為了回應百姓求援,幫助他們從殺人無數和大肆破壞的極端恐怖集團手中解脫。

性質:世界人權宣言第三,五,九條
心得: 中東的政治情勢在最近呈現非常不平靜的狀態。但其原因主要是人民開始向獨裁政府要求他們應有的人權和民主。既然民主和人權已成為世界的普遍價值,獨裁政府就應該要尊重民意改變政治結構,如此才是最有效處理暴動的辦法。

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4/21 國內:公佈性向! 施明德:蔡無隱私權/ 國外: 湖人嚴禁有損同性戀言語

公佈性向! 施明德:蔡無隱私權
4/15 民視新聞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召開記者會公開質疑蔡英文性向,要求蔡英文如果是同性戀,要忠於身體才能忠於國家,施明德更說,蔡英文不是一般女子,是總統候選人,所以沒有隱私權拒絕回答,更不應該躲在婦女團體背後,如果勇敢承認,才是台灣之光。


大動作召開記者會,施明德公開質疑蔡英文的性向問題,要蔡英文公佈性向,大方出櫃,施明德的說法,立刻引來婦女團體撻伐。


拿國王新衣比擬蔡英文的性向,那施明德對所有政治人物,也一視同仁嗎?拋出性向質疑,施明德發起我心未死運動,第一砲就投下震撼彈。

性質:世界人權宣言第七,十二條
心得: 政治應該是屬於公領域的事情而非私領域的事情。我門要選的總統應該是要質疑他的執政能力而非他的私人隱私。站在人權的角度來看,強迫別人公開出櫃也是不道德的一件事。

-----------------------------

國外: 湖人嚴禁有損同性戀言語

4/16 法新社

美國職籃洛杉磯湖人(Lakers)與同性戀反誹謗聯盟(Gay & Lesbian Alliance Against Defamation)正計畫攜手合作,禁止在籃球場上說有損同性戀的言語。


湖人發言人布萊克(John Black)說:「我們對所有球迷重申承諾,對來自社會各個階層給予的支持表示感謝。我們也明瞭協助傳達這項正面信息的重要性。」


這是在湖人球星布萊恩(Kobe Bryant)遭判技術犯規不滿,被電視鏡頭捕捉到爆粗口說「死玻璃」(faggot,對同性戀的貶抑稱呼)後3天,湖人與同志權組織今天宣布合作。


布萊恩遭美國職籃NBA罰款10萬美元,他已道歉。

性質: 第七條,第十二條

心得: 由此篇報導可知,同性戀人權已逐漸被社會所接受。但這畢竟因為是發生在公開場合的事件。前一陣子美軍有個「不問不說」的政策暴露了同性戀在團體生活是如何的被壓抑和歧視。但願此一事件能讓議院去立法以近一步保障同性戀人權。

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

4/14 國外:法國實施禁戴頭巾令 2婦女違規被拘禁 4/09美人權報告 台灣「恐龍法官」上榜

法國實施禁戴頭巾令 2婦女違規被拘禁

中廣新聞 2011/04/12 10:55


法國成為全球第一個實施禁止婦女在公共場合穿戴回教頭巾的國家,不過,就在禁令開始實施的幾個小時後,至少兩名穿戴回教罩袍面紗的婦女參加在巴黎「聖母院」外的示威活動而遭到拘禁。警方強調,這兩名婦女是因為參加未獲許可的示威活動而被拘留。幾個小時後,這兩名婦女被釋放。(謝佐人報導)


法國這項禁戴頭巾令引發輿論批評,有人指責禁令只會加深法國境內對伊斯蘭的仇視,但是法國總統「沙柯吉」領導的政府辯護說,這是捍衛法國主張平等、對抗激進極端主義的法律。而警方則抱怨,要徹底執行禁令恐怕很困難。


法國內政部長「桂安特」表示,這項法規很清楚,就是強調男女平等及俗世化的原則。


依照規定,凡違反這項規定的婦女將被處以150歐元(約合新台幣6200多元)的罰鍰,金額不大,但象徵意義高。在法國五百多萬回教徒當中,大約只有兩千名婦女會穿罩袍、戴面紗,受到影響的人不多,但這項禁令卻突顯出近年來,法國穆斯林移民難以融入社會的問題。


法國傳統上是一個天主教國家,但一個多世紀前就已實施政教分離,當時法國境內回教徒不多。但如今,法國是全歐洲回教徒最多的國家,在法國,越來越少的天主教徒上教堂,而越來越多的穆斯林要求增設回教祈禱室。


雖然在法國戴回教頭巾的婦女不多,但是許多回教徒卻認為這項禁令是對穆斯林的侮辱。


一名在法國從事房地產生意的回教徒就成立一個基金,專為因穿戴回教罩袍面紗遭罰鍰的婦女繳交罰金,他鼓勵婦女自由決定穿戴回教頭巾。

性質: 第2, 18條
心得: 法國政府禁止的理由,是擔心蒙面會使恐怖份子混雜在人群中。另外基於人性尊嚴,認為女性不應該帶面紗。但就穆斯林女性而言,帶面紗已經是她們宗教文化的重要傳統。如果禁止帶面紗,等於就是否定了她們宗教文化。我認為,法國此舉有違背歐盟人權憲章的精神。因為人權宣言第十八條提到,"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弔詭的是,現今法國社會,仍普遍存在歧視穆斯林的的現象。政府雖說為了治安考量而禁,但是禁止帶面紗就能夠防範恐怖份子的理由似乎成效也有限。
--------------------


美人權報告 台灣「恐龍法官」上榜
4/09 中時電子報

美國國務院今天公布年度各國人權報告。有關台灣,報告大體持肯定態度,但也特別提及性侵案件及「恐龍法官」引起的「白玫瑰」運動。


報告指出,台灣「主要的人權問題是貪瀆、暴力、對婦女及兒童的暴力及歧視、人口走私、以及虐待外勞」。報告說,由於一連幾位法官對性侵兒童案件輕判,引起社會強烈不滿,因此「去年九月廿六日,超過一萬五千人在總統府前集會,要求建立機制以清除那些不適任的法官」。


報告說,「婦女受到暴力對待,包括強暴及家庭暴力,仍然是嚴重問題」。而內政部估計「未報案的強暴事件是已報案十倍」。


報告提及前總統陳水扁家族的貪瀆案,「六月十日,高等法院把陳的刑期減為廿年」。報告也說,陳水扁涉案使若干司法程序受到更多關注,例如判決前與審理前的羈押、檢方洩露辦案進度、以及司法透明度等;不過「大法官會議決議,台北地院的審理過程合乎法定程序」。


台灣的整體人權狀況,諸如政治、言論、結社、宗教、同性戀等自由,報告普遍肯定。不過報告說,有人主張集會遊行應進一步放寬。報告也提及公共電視的人事爭議,以及「壹電視」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間的核照風波。

性質:第八條,第十條
心得: 恐龍法官的事件在兒童性侵案被揭露,然而此一事件暴露了不知道還有多少案子的被害者在不公正的法官之下有多少權力受到迫害。另外台灣的自由集會權利在陳雲林來台時也被剝奪,警察強行帶走抗議的人民。自從民主化以來,任何的抗議只要在經過申請且沒有釀成暴力事件的情況下,人民應該有權為自己的主張發聲。因此,台灣應該要開始注意到我們的人權是否有需要再加強的地方,以保障人民的權利。

2011年4月6日 星期三

4/7 國內:同學舉發才曝光霸凌 校方竟當打鬧/ 國外:大陸媒體指控艾未未測試法律底線

國內:同學舉發才曝光霸凌 校方竟當打鬧
4/2 TVBS NEWS


這起小六女生遭霸凌的事件,發生將近一個半月,校方竟然沒發現,直到同學見義勇為舉發才曝光,學生家長很痛心,因為霸凌者的家長中,只有一個人有向他們道歉,其他家長不旦不關心,甚至連對方的班導師還嗆聲,陳爸爸氣的直說,這簡直是對被害家屬的二度傷害。


平靜的校園,發生霸凌事件,卻沒人知道,直到老師4月1日在課堂上隨口這麼一問,「有沒有人被霸凌」,卻意外問出驚人內幕。國小教務主任:「自己不太敢說,倒是她旁邊同學很熱心,提供老師這樣的訊息。」

陳爸爸著急的趕來學校,但校方卻一直說要開會處理,遭質疑態度慢半拍。遭霸凌女童父親:「小孩子在這個一個半月之內,受到那麼多次的霸凌,你們老師沒有發現,學校永遠都是...開會、開會、再開會。」

國小教務主任:「正積極對個案作輔導,另外一方面我們也通知雙方家長,到學校來協助及了解。」

雙方家長被請來了,但霸凌學生家長卻想大事化小,沒道歉,更誇張的是,他還遭霸凌班級的導師嗆聲。遭霸凌女童父親:「打我女兒(霸凌者)的老師說,好啊,你就去提告啊,就這樣告訴我啊,就去告啊,就那麼...好像是說,反正就是沒事就對了,我女兒在學校受到這些凌辱,老實講,我不是聖人,我吞不下去。」

陳爸爸說他不期待對方道歉或是賠償,只希望校園裡,不要再有一個「陳小妹」!

性質: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第五條
心得: 霸凌事件在台灣層出不窮。從此新聞事件來看,班級導師將霸凌當成打鬧來處理得負部分的責任。另外,學校方面也缺乏反霸凌的機制,以至於女童被欺負的時候求助無門。但我認為,霸凌案件沒有浮上檯面的情形太多了!或許制定較嚴的懲罰方式才能嚇阻那些施暴者。

------------------------------------------


大陸媒體指控艾未未測試法律底線
4/6 中廣新聞

大陸藝術家和異議人士艾未未遭逮捕,西方國家和國際組織要求中共放人,停止打壓言論自由。中共媒體今天抨擊艾未未(測試法律底線),還說中共不會向這樣的人讓步。


中共黨報(人民日報)發行的(環球時報),今天發表社論,題為(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社論說,艾未未是是特立獨行的人,經常有驚人之語和驚人之舉,游走法律邊緣,一再測試法律底線。


(環球時報)還批評西方人權團體聲援艾未未。社論說,西方團體的行為,目的是擾亂中國社會注意力。

性質: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六,九,十,十九條
心得: 言論自由在中國尚未有相關法律可保障。這位中國的異議人士所宣導的理念無非是希望中國能走向民主改革之方向。此等言論並非造謠滋事。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民主與人權觀念已是普世的價值,因此艾未未是否能得到釋放,可能得依賴國際社會輿論給予中國壓力來解決。

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3/31 國內:貼文誣牙醫 女判賠150萬/ 國外:象牙海岸民兵攻擊移民 37死

國內:貼文誣牙醫 女判賠150萬
3/30 中央社

陳姓女子到台北市某牙醫診所做牙齦小整型後,上網貼文指牙醫偷磨薄牙齒,令她紅腫疼痛,醫生認為陳女侵害名譽,提起告訴。法院認定陳女貼文內容不實,判賠新台幣150萬元。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的判決,去年8月間,陳姓女子到台北市某牙醫診所做牙齦整型、換門牙等治療後,上奇摩網站、牙醫部落格貼文,稱「牙齒內側被偷偷打薄」、「4顆牙齒紅腫發炎疼痛未曾間斷」、「牙醫的客訴多到數不清」等語。


牙醫認為陳女不斷在奇摩網站留言,讓人誤解診所貪圖暴利、沒有醫德等,侵害牙醫名譽,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


法院審理,被告陳女未出庭。法官調閱陳女病歷及全口治療計畫表,認定陳女張貼文章的內容不實,侵害牙醫名譽。審酌原告為具有專業證照的牙醫師,年收入逾千萬元,判決陳女應賠償醫師150萬元,並在奇摩網站首頁刊登道歉啟事5天。全案可上訴。

性質:第十二條
心得:
 女子這種行為,實際上已經構成毀謗的刑責。如果事實上市牙醫的疏失,女子大可尋求法律途徑討回應有的公道。但是該出庭的時候卻沒有出庭為自己的清白做辯護,使人不禁聯想是否女子也自知理虧。

--------------------
國外:象牙海岸民兵攻擊移民 37死
3/31 路透社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今天說,效忠象牙海岸(Ivory Coast)現任總統巴波(Laurent Gbagbo)的民兵,22日攻擊象國西部的1座村落,殺害37名西非移民。


現任總統巴波與對手烏阿塔哈(AlassaneOuattara)去年11月總統大選所產生的糾紛,已引發新的內戰;象國國營媒體則說,這些反叛分子是從西非鄰國來的外國人。

性質:世界人權宣言 第三,五條
心得:
 世界人權宣言裡有提到:「人人有權在其他國家尋求庇護以避免迫害」。殺害西非移民的民兵顯然已經違反此項規定。更何況民兵沒有任何的具體證據就展開殺戮行動,此一行為應該要受聯合國制裁。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3/24 國內: 殺人凶手 才因性侵關出來/ 國外: 批亞裔生講電話太吵? 金髮女犯眾怒

國內: 殺人凶手 才因性侵關出來
3/22 自由電子報

葉媽媽說,女兒從小就很乖巧懂事,與家人、親友感情很好,家人篤信一貫道,她與先生茹素多年,女兒小三時,自己要求說要吃全素,小時候就經常跟著家人到道場幫忙,也參加道場各種研習班,升上國二課業壓力大,次數減少,但假日有空還是會到道場幫忙。

葉爸爸對女兒相當疼愛,這幾天丟下農務,每天只睡一、二個小時,一大清早就到派出所與員警外出搜索。葉媽媽說,這幾天看到國中生騎車上學的畫面,先生心酸地痛哭好幾次,多日來有空就騎著機車,拿著協尋單在街上尋找女兒。

葉媽媽表示,親友介紹問神,神明指示還活著,且在找到腳踏車附近,家人這幾天心中忐忑,腦海也浮現最壞的念頭,但她不放棄一絲希望,堅信「女兒一定會平安回來」。

葉姓少女的導師說,葉女失蹤後,學校都會告訴學生,警方還在找人,校方也特別留意學生的情緒變化,校長尹再添也提供5000元獎金,請同學幫忙提供線索;不料家人與全校師生僅存的希望,仍因今天凌晨尋獲葉女的屍體而破滅。


〔記者林國賢/虎尾報導〕曾犯性侵案的林國政涉嫌殺害葉姓少女,外界質疑林嫌曾犯下性侵案,今年2月初剛出獄,為何未進行電子腳鐐等管控?

矯治空窗期 又犯案

相關人士指出,台中監獄於今年1月間行文通知雲林縣性侵害防治中心,雲林縣衛生局正積極跟心理醫生連絡,安排相關評估事宜,警方也安排林嫌在4月初進行報到,結果他真的在這段長達2個月的空窗期犯案,顯示相關作業必須檢討改善。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名堯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0條規定,加害人若受假釋、緩刑等處分,須向觀護人報到,並視加害人情況,實施密集約談、訪視,必要時得請警察機關派員定期或不定期查訪,若有必要,也可要求進行科技監控(即配戴電子腳鐐),並限制或不得接近特定區域、住居。

若加害人是刑滿出獄,身分屬一般百姓,只能列管治安人口,依法在3個月內向縣市主管機關(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報到,並安排進行評估,認為有治療輔導必要者,就必須接受治療,並輔導其改正行為,除非特殊情況,並再經檢察官認定,否則不能任意進行科技監控。

性質: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第五條
心得: 性侵犯才甫服完刑期,出來之後又繼續犯案,我們不禁要質疑國家的法律是否有漏洞? 因為既然是性侵的累犯,國家應該設法給累犯配戴電子腳鐐等去掌控犯人。如果沒有這種防範未然的觀念,人民的人身安全該由誰來負責?


------------------------------

國外: 批亞裔生講電話太吵? 金髮女犯眾怒
3/17 自由電子報


拍嘲笑短片 PO上網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大三白人女學生華萊士,拍攝嘲笑亞裔學生的短片放上網路,甚至不滿日籍學生在大地震後一再撥電話回國,在影片中怪腔怪調模仿亞洲語言。影片在網路上瘋狂流傳,被不少網友認為嚴重歧視亞裔,並且對海嘯災民不敬。面對各方圍剿,華萊士已撤回影片並道歉,也可能面臨校方處分。

擁有一頭金髮的華萊士在上傳到YouTube的短片中,穿著桃紅色緊身低胸小可愛。據悉,華萊士主修政治,未來也有意朝模特兒圈發展。她抱怨,每年UCLA都招收一大群亞洲人,「但沒關係,如果你們要來UCLA,就要有美國人的禮節。」

她指出,亞洲學生到美國唸書,都會帶著媽媽、奶奶、爺爺等所有親戚一起過來,週末要到宿舍幫他們洗衣服,還得採買日常用品,煮好未來一個禮拜要吃的食物。 她不只對亞洲學生親戚眾多表示嫌惡,還重批亞洲長輩不教孩子禮貌、不讓孩子獨立。

她接著說,「在美國,我們是不在圖書館打手機的。」華萊士說,現在是學期末,她在圖書館用功準備報告,每隔五分鐘或十五分鐘,就被旁邊亞洲學生打手機吵到。

她說,她是個母親教導出來有禮貌的、甜美的美國女生,遇到這種時候,她只會用手勢要求這些講手機的學生小聲點,「我想,他們應該是一一打電話給所有親戚,確認什麼海嘯的事。我知道,那聽起來滿可怕,但如果你要整個電話簿都打,應該去外面」,以免接獲噩耗時嚇到其他人。

遭斥歧視 女學生道歉

UCLA校長卜洛克則發表聲明指出,對華萊士「有欠考慮且充滿傷害的言論感到震驚」,並強調這名學生的談話絕對不代表校方任何立場。根據媒體報導,華萊士十三日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受到死亡威脅。


性質: 世界人權宣言 第3條,第12條
心得: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是拿言論自由來當擋箭牌去言語攻擊別人或是歧視不同種族的人就已經超過法律所能容忍的範圍了。該名美國女子除了遊走在毀謗的法律界線外,又散布此等言論,應該要被譴責。不過最後校方也對該名女學生做出嚴懲,以示警惕。

2011年3月17日 星期四

3/17 國內:恐嚇攤商 鬧市亮槍3度欺身/ 國外: 挪威內閣部長連請育嬰假,總理樂透 Paternity leave hits Norway cabinet, PM thrilled

恐嚇攤商 鬧市亮槍3度欺身
3/13 自由電子報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2名歹徒疑因生意糾紛,分持刀槍直闖高市三民市場,無視買菜人潮眾多,竟將槍拉滑套上膛,當眾抵住一名攤商的頭,狀似要將他槍決,幸只嗆聲「小心一點!」後離去,攤商夫婦嚇得趕緊收攤回家,兩歹徒再尾隨至被害人住家樓下堵人,因見1樓是某議員服務處而作罷,被害人終於躲過一劫。

人來人往 作勢槍決

警方調查,三民市場是高市最大市場,包括公有市場及攤販集中場,每天有2000人出入,日前白天卻驚傳2名歹徒,分別以灰、白裝扮,用外套掩護刀槍,闖入菜市場尋仇。

警方表示,1對攤商夫妻檔擺攤做生意,2名歹徒公然當著其他攤商的面,持槍上膛抵著他的頭部,嗆聲「小心一點!」攤商嚇壞不斷求饒,掩護妻子報警處理,歹徒才倉皇逃離。

警方說,2名歹徒仍不死心,一路尾隨攤商2公里,前往攤商位於左營區透天厝,登門堵人教訓一番,歹徒到了現場,驚覺透天厝1樓正好是某市議員的服務處,且騎樓裝有監視器,歹徒只好離開,攤商趁隙逃竄上樓,才保住性命;沒想到,攤商晚間到餐廳吃飯,歹徒三度緊迫盯人,生命遭到嚴重威脅,只得求警保護。

攤商向警方表示,市場擺攤數10年,平時交友單純,不認識2名歹徒,近來與同業有生意糾紛,商場競爭耳語攻訐,對方以為他造謠生波,多次解釋仍遭誤解,他懷疑因此惹禍上身。

警方據報展開調查,住家及議員服務處裝設巡邏箱,同時要求警網加強巡邏,以維護攤商人身安全,根據攤商提供的可疑對象,調閱監視器畫面,深入查訪相關目擊者,全案警方積極偵辦中。

性質: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二條
心得: 這種恐嚇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中的恐嚇且妨礙人身安全的罪行。只是社會上不知道還有多少類似的事情發生在你我的週遭。除了能夠依靠警方外,平時我們也應該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以杜絕這種地方的惡霸。

---------------------


Paternity leave hits Norway cabinet, PM thrilled
3/13 自由電子報


  Norway’s governing cabinet is seriously undermanned; and Prime Minister Jens Stoltenberg couldn’t be happier.

  One of his signature issues has been expanding the "father quota" in Norway’s parental leave program, encouraging dads to stay home with their babies for at least 10 weeks at full pay.

  Now that his justice minister and family affairs minister have joined Oslo’s parade of male pram pushers on the state payroll, Stoltenberg is no less enthusiastic about the program.

  "I miss them," he told journalists outside a cafe where the three leaders and the two babies were about to meet for the first time in 2011. "But it can’t be that men are more indispensable to the workplace -- or to the government -- than women."

  Both parents in this country get an automatic two weeks off after a birth. Then they are offered a combined 46 weeks of fully paid leave or 56 weeks at 80 percent of their normal pay.

  Ten weeks are reserved for the father and are lost if he remains on the job. Like the two ministers, many fathers take more for themselves as their wives head back to work.

  Later this year the maximum leave will expand to 57 weeks, with 12 weeks to the father, and the government intends to expand the father quota to 14 weeks later.

性質:世界人權宣言 第23,24條
心得:
比較起亞洲國家,北歐國家的社會福利措施比較人性化。文章裡頭提到讓爸爸也能夠有12周的育嬰假陪小孩,好讓媽媽能夠出門工作。如此政策也可以促進男女之間家庭工作分配的平衡以及增進家人感情。最近台灣不斷的在鼓勵生育率增長其實也可以考慮朝此依政策研究。

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3/10 國內: 受傷學生︰這裡是中國嗎/ 國際: 騷擾記者 美國警告中國

國內: 受傷學生︰這裡是中國嗎
自由時報 2011/03/01

二月二十六日一群大學生為抗議陳雲林、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被自稱警察的便衣阻擋,其中一名東海大學政治系的黃同學還因此被推倒在馬路上而受傷,黃同學昨晚受訪表示,只有中國才會阻擋自由表達意見的人,「台灣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台灣不是民主國家嗎?」此事件讓他「非常痛心!」


黃同學指出,陳雲林來台,他認為是表達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的好機會,因此特地北上要向陳雲林表達,沒想到他和其他學生只不過想過個馬路,就被「不明人士」阻擋,甚至還因此被推倒在地。


黃同學說,他被這群「不明人士」推倒時,頭部著地很痛,手也受傷,二十六日當晚他就前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驗傷,當時他腳抽筋無法立刻站起來,便衣還對著他大叫「起來!」


黃同學表示,他們沒有拿標語,只想過個馬路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竟遭如此對待,他覺得這群「不明人士」的處理方式「滿暴力的」。


昨晚「二二六學生自救小組」也發出第二波新聞稿指出,信義分局長在新聞採訪中表示「我們有公告管制區,所以我們有權盤查」,他們質疑這份「公告」究竟向誰公告?以何種方式公告?政府單位顯然沒有做到資訊公開透明化,卻公然指責學生進入管制範圍違法,其中的行政程序並不正義。


自救小組認為,警方所指稱的「盤查」對照影片中畫面來看,似乎和事實有出入,警察行為相較於「盤查」更近似「圍堵」,這樣行為是法律賦予「警員」的正當權力嗎?

性質:世界人權宣言第9條:"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 第19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第20條: "人人有集會結社自由"

心得:如果正如新聞事件所陳述的情況,學生只是想要表達自己的意見,那警方是不是能在一旁協助維持秩序? 已經動用到肢體來處理公務就已經有點過頭了。另外,如果這場集會沒有經過申請,警方自然就有權力可以驅離。但是,就算要驅離,也應該是要用柔性勸導的方式取代肢體衝突。
陳雲林來台固然他的人身安全很重要,台灣的人民也不應該用丟雞蛋或是用到肢體來恫赫他,因為這樣也是威脅到別人的人身安全。但是適度的表達自己的意見,卻遭到肢體對待,警方是否已經超出了職內可以做的行為,友直得檢討的地方。



===============================

騷擾記者 美國警告中國
法新社 3月2號


美國今天警告中國,外國記者在中國被拘留或毆打,令人無法接受。彭博資訊(Bloomberg News)昨天報導,旗下1名記者遭一群中國便衣公安毆打。


白宮發言人卡尼(Jay Carney)說:「我們已得知外國記者在北京遭拘留或毆打的報導,我們認為,這些報導令人不安。」


卡尼表示:「我們要求中國政府尊重外國記者在中國報導新聞的權利,並促請公安機關保護每一個人的安全與權益,避免他們受到非法騷擾或恐嚇。」


「我們認為,記者無法工作或遭毆打與拘留,令人無法接受。」


卡尼說,美國對記者在中國和中東受到騷擾的批評,一樣嚴厲。


性質:世界人權宣言第9條:"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 第19條"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第20條: "人人有集會結社自由"

心得: 相較於台灣,中國對於示威人士更有權可以逮捕或動用肢體。因為世界人權宣言的內容在中國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雖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宣稱,任何外國人進入中國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但我認為,發率的核心是要保障每個人的基本人身安全。如果政府連自己人民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護,還恣意逮捕行刑,那法律對人的保障在哪裡?

2011年1月5日 星期三

1/6 國內新聞: 瞄飆車族一眼!大學生遭毆 顱內出血/ 國際新聞: 柬國逮捕6泰人 情勢複雜

國內新聞: 瞄飆車族一眼!大學生遭毆 顱內出血
TVBS 2011/01/05

高雄街頭發生飆車族打人事件,一名大學生,晚間騎機車跟飆車族對看了一眼,就被7、8名不良少年圍毆,大學生被打的頭破血流,頭部縫了4針,在加護病房住了3天,才保住一命,但到現在還忘不了驚險的過程。


翻開頭髮,艾姓大學生的頭部留下好幾道的傷痕,上個月27日,他打完工準備回家,在路上遇到飆車族,大學生瞄了一眼,就被7、8名不良少年打趴在地上。被毆大學生:「我忘記被什麼東西打倒,我扶起車站起來,結果被5、6個人圍起來打,他們拿安全帽跟鋁棒不停打我。」

大學生說,當時對方拿著安全帽、棍棒不停打他,他被打的頭破血流,倒在地上求饒,但飆車族還是拿著鋁棒狂毆,結果大學生被打的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聽覺神經受損,在加護病房裡觀察了3天,才驚險保住一命。被毆大學生:「跟他們無冤無仇 ,還打的那麼重,感覺是想要置我於死地。」

大學生不但被打,車子也被砸壞,由於聽覺神經受損,現在還要定期到醫院復健,可能會留下後遺症,不甘心小孩被打,家屬到警局報案,希望能盡快逮捕這幾名動手打人的惡少。

性質:第3,5條

心得: 飆車族通常帶有反社會的行為的傾向,對事情不滿。所有反社會的行為,目的只是在抒發自己的不滿。心理學有個理論解釋了飆車族的行為, "凡是一個人自由意志選擇的行為,不論別人看起來多愚蠢,多自殘,都是這個人生存的本能和潛意識一起努力想出來的適應之道,都有其道理,只是旁觀者參不透而已,往往當事人自己也參不透,就這麼做了."因此當旁觀者看了飆車族一眼,他們會認為是挑釁的行為。但不管如何,打人就是不對!
更何況該名大學生跟他們跟不無冤無仇,卻打到似乎要至該名大學生於死地。此行為侵犯了別人的人身安全,實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

柬國逮捕6泰人 情勢複雜

中央社 2011/01/04

包括民主黨議員潘尼在內的7名泰國人疑似非法進入柬埔寨境內,遭柬國逮捕,法院6日將進行審訊。由於泰國總理艾比希知情,讓這起風波似乎更加複雜。


泰國今天流傳一則影片,內容顯示潘尼(PanichVikitsreth)用電話告訴秘書,請他透過艾比希(Abhisit Vejjajiva)的秘書轉告「我們正在柬埔寨」。


這則影片也引起風波,因為與先前潘尼向媒體表示「他們在泰國境內、沒有跨界」有所出入。


  泰國政府發言人潘尼潭(Panitan Wattanayagorn)今天表示,艾比希向內閣說明確實得知潘尼人在邊界,但不清楚確切的位置。


艾比希之後接受泰國媒體詢問時指出,影片全長20分鐘,但被放到網路僅1分鐘;影片必須全部觀看後、並確定所處地點,才能確認7名人士不是有意進入柬埔寨領土。


泰國外交部將等柬埔寨法庭進行法律程序後,才能展開營救行動,外交部長助理查凡諾(ChavanondIntarakomalyasut)表示,柬埔寨法庭審判後,泰方才能與柬埔寨會談,盡可能救回7人。


泰國外交部已指派2名律師處理此案,並堅持潘尼等人沒有意圖侵入柬埔寨領土,因為他們去那裡只是調查當地村民的申訴,無意引發兩國緊張關係。

性質: 第9,13條

心得: 柬國此一逮捕泰人的行為是否有涉及非法拘留? 但就法律層面而言,他們沒有經過海關就直接進入柬國,可能就有違法的疑慮。但是就人權的角度來看,柬國應該先釐清泰人進入簡國的目的,才能做事後處置。如果未審就先判,已經侵犯了這些泰人的法律前的人格。